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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的一次,叔叔遇到了来香港办事的小时候的朋友岳建华,岳建华发现了她,她的资质她的经历,无一不令他
到心疼和怜惜。
但是
下,他是不是要死了?一想到这一
,她就有些惶恐,她不愿意从此后少了一个榜样。
充满仇恨的
光看着他,一声不响地缩在角落里,她妈妈就躺在她旁边,
睛瞪得老大,
却一动不动。
一想到会过上那
日
,她就十分怀疑,她终有一天会把她未来的丈夫掐死。
回想起这一段,她的
忍不住一阵阵发冷,即使天气如此炎
,她还是悄悄地靠在了邢军生的
边,用力搂住他的后背,听着他沉稳的心
,她才稍稍觉得安心。
特训队多好啊,她每天除了训练,什么都不用想,如果她
的
,将来她还可以有机会去
一个女军官,
理很多兵
,多威风啊!
经过激烈的争辩,叔叔终于同意让她跟着岳建华走。
所以说,到了特训队,尉迟芬芳的
觉就是鱼
大海,那
惬意,
本无人能够明白,但她自己很清楚,这里就是她最好的归宿。
那时候,她已经学会了坑蒙拐骗偷,完全没有半
女孩
应有的模样。
其实平心而论,特训队的生活是尉迟芬芳很喜
的一
生活。女孩
只有一个,她不舀自己当女的,那些人也没有一个当她是女的。
毕竟像她这样一个整天只喜
打打杀杀的孩
,既不肯念书,也不肯像寻常女孩
那样描眉画
收拾家务,跟着岳建华走,将来她会得到一份稳定的工作,虽然
他们那一行也会有危险,但谁让她早已错过了长成一个温柔女孩
的机会呢?
虽然叔叔心甘情愿养着她,但她从小就习惯了肚里,不到六岁就能独自生存的人,怎么可能永远靠叔叔养活?
更重要的是,
了女军官之后,她会有很多薪
,可以想买多少好吃的就买多少,而不用每一分钱都从叔叔手里舀。
所以,她就那么呆呆地看着他,看着血从他的大
上不断地往外
,直到他倒在血泊中。
叔叔带她去了香港,在那里,她终于过上了温饱有保障的日
。但是叔叔是一个杀手,他的生活也不安定,时常在世界各地飞。
但是当时,她心里想的就是,让他死!
她就这么混到了十岁,直到她的亲叔叔尉迟江找到了她。
叔叔没有时间一直守着她,便把她托付给邻居家一个开武馆的武师,武师的老婆对她很好,总喜
好吃的给她,而她就整天跟着武师学习拳脚功夫,日
过得温
而惬意。
这两样,是她的舀手,开玩笑,从小就
乞丐和小偷,她逃跑的速度自然无人能及,灵巧的双手,更是没有一个男队员能够超越。
她只好到
去讨饭,车站、码
,饭馆、菜市场,哪里人多,她就去哪里,总有些不认识她的人,会好心给她一
两
钱,或者是给她买一碗
汤面。
嗯,她觉得比较满足,起码他不是万能的,他也有比不上她的地方。
而邢军生,一直以来都是她想要超越的目标,他每一个训练项目成绩都比她好,除了拆弹和穿越障碍。
其实,以她现在懂得的医学常识来看,即使她当时
门去求邻居来救他,他也活不成了。毕竟,那时候电话什么的都不太方便,救护车更不可能及时上门,而他被扎破的却是大动脉。、
这样很好,最起码她不用像那帮女孩
一样,整天唧唧歪歪,为了某个男生而神魂颠倒,更加不用将来嫁给某个男人,煮饭洗衣生孩
,
整整四年的时间里,只有少数的时候她被迫去学校读书,大多数时候她都会逃学。
她害怕极了,但她小小的脑袋里,有一
很清楚,那就是
前这个禽兽继父如果好了,一定不会放过她。
后来的日
里,她成了一个
狼儿,没有人愿意收养她,像她这样拥有一个被枪毙了的杀人犯父亲,又有一个杀死了她妈妈的继父,任谁都会觉得晦气的。